化肥增值税过渡期 新政“来晚了”?
8月28日,财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税总局连系宣布《关于对化肥规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补通知》,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,答允选择凭据浅易计税要领依照3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然而,对付大都化肥企业,增稠剂,新的政策好像来的有点迟。
库存化肥,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出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。值得一提的是,9月1日起,无论从何渠道购进原料再出产出肥料产物,都不能算是“库存化肥”,只能凭据13%征收。北京永盛丰农资有限公司南边营销中心总司理陈文基暗示,现有库存不多,尤其是一些新入口的产物还在运输路上,到港后就不算是9月1日前的“库存化肥”了,只能按13%交纳增值税。
业内人士暗示,新政策一出,很多企业主要忙两件事。一是,新政谋划定,纳税人该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,未单独核算的,不合用浅易计税要领。因此,企业努力核算8月竣事前的化肥库存量。二是,由于统计企业库存需要一按时间,而“库存化肥”的优惠政策,或将让企业将原本购进的原料转化为化肥库存,淘汰增值税承担。
然而,对付雷同中农、中化等大型农资公司、畅通商,照旧拥有不少“存货”,比拟之前征收13%的税费,新的政策能低落企业本钱,给以企业缓冲时间。业内人士指出,此次的增补政策主要是针对库存化肥的一个非凡的政策,因为化肥渠道库存许多,增补政策的实施将变相地给企业减负,短期内或将缓解化肥企业因为征收增值税而带来的本钱提高。
由于之前受9月1日征收化肥增值税的影响,经销商努力进货,部门企业还满负荷出产,努力清库存,在必然水平上耗损了库存量。青上化工市场部部长苏颖君暗示,由于之前出货多,公司今朝库存量不多,实际上这个增补通知对公司影响不大。
实际上,新的政策并不是业界等候的“增值税征收细则”,而仅仅是一项新划定。对许多新型肥企业来说,他们照旧不知道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。广东一肥料公司总司理汇报记者,公司主营液体肥,不知道增值税如何界定征收的品种,他曾找过很多当局部分相识征收细则,多番琢磨,照旧没有谜底。据相识,固然征收细则还不清楚,有些腐植酸水溶肥企业照旧乘隙涨价,但涨价幅度不大,究竟新型肥料比起传统复合肥,市场容量相对小。